江苏即日起施行新规 没有身份证也能登记结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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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09:28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没有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也能结婚了,结婚证丢失照样可以离婚,属于集体户口的只要加盖单位印章就能领证了……记者昨日从江苏省民政厅获悉,日前国家民政部出台了关于婚姻登记的10条新规,进一步放宽相关条件,使得婚姻登记更具“人情味”。江苏省即日起开始施行。无证无簿也能“登记” 新规规定,如果当事人无法拿出居民身份证,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有效
若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做出书面说明。另外,新规还对补领结离婚证、涉外婚姻、军人及服刑人员登记结婚进一步放宽相关条件,大开“绿灯”。登记更具“人情味” 江苏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事务处朱龙英处长表示,这十条新规是民政部在去年10月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的基础上,作出的进一步补充。以前,当事人没有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或离婚时提供不出结婚证,登记机关是不予受理的,但现在这些都不成问题了,这使得婚姻登记在确保其严肃性和合法性的同时,又更具人性了,确实为当事人带来许多的便利。该新规即日起在江苏省全面施行。 作者:黄益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