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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跨越疆界的较量——外逃贪官余振东缉捕纪实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10:19 法制日报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沈路涛邹声文

  4月16日17时10分许,从旧金山飞往北京的CA986次国际航班准点降落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的跑道上。

  在美国联邦调查局和海关移民与执法局特工的押解下,逃亡美国长达两年半之久的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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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前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行长余振东,又被送回他妄想逃离的国土。在此等候多时的中国警方向他宣布:因涉嫌贪污、挪用巨额公款,你已被刑事拘留。

  这是第一个由美方正式押送移交中方的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也是中美刑事执法合作的成功案例。余振东在外逃后回国受审,不仅意味着对涉案金额高达4.82亿美元的中国银行开平大案涉案人员的缉捕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更意味着我国通过国际执法合作缉捕在逃犯罪嫌疑人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监守自盗大案暴露三任行长畏罪外逃

  2001年10月初,中国银行在首次对全国计算机实现联网监控时,发现账目存在高达4.82亿美元联行资金的缺口,事发地点被锁定在广东开平。

  12日,银行方面发现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前后三任行长许超凡、余振东、许国俊下落不明,随即向有关部门报案。经公安机关的紧急侦查,发现涉嫌挪用巨资的这三任行长已潜逃到香港,随后转机到了加拿大、美国。

  其实,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许超凡、余振东、许国俊三人自分别担任开平支行的行长、副行长和经理起就沆瀣一气。1993年开始,许超凡利用职务之便,假借开平中行客户名义,以代客买卖的形式进行外汇交易,大肆贪污挪用银行资金,并导致亏损1亿多美元。之后三个人又联合起来,先后从联行账户中拆借大量资金,以贷款名义转出并转至设在香港的潭江公司等名下。

  1998年,在许超凡升任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公司业务处处长后,余振东、许国俊相继接替他的位置。因为三人相互勾结,相互掩盖,案情才得以隐藏和持续8年之久。

  他们将大部分资金非法转移到香港后,或购买房地产,或炒卖外汇、股票,或到赌场挥霍,或通过赌场洗钱,将赃款进一步转移到海外。

  伸出黑手之后,他们一直惶惶不可终日,并准备出逃之路,陆续将家属移居海外。他们的妻子还采用同美国公民假结婚的手段,骗取了美国公民资格。而在1997年下半年,他们三人就分别化名给自己非法办理了赴港单程证,在获取香港居民身份证后,分别在2001年2月和案发前一个月,持香港居民身份证先后在美国驻广州领事馆、加拿大驻香港总领馆办理了10年和1年多次往返的商务和旅游签证。

  2001年11月,在他们出逃到美国和加拿大后,公安部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缉令,并通过国际执法合作,迅速冻结了三人在香港、美国和加拿大的资产。此时,中美刚刚签署了《中美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中方抓住这一有利时机,请求美方就此案向我提供刑事司法协助,查找逃往美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转移到美国的犯罪资产。

  境内境外双向推进调查加速缉拿外逃贪官

  余振东是中美建交25年来,第一例经过美国国内严格法律程序、并由美方执法人员押送至中国的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余振东等人作案时间长,其盗用的资金又在香港经过洗钱、“漂白”,境外缉捕的难度可想而知。

  案发之后,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迅速协调广东省公安厅成立了专案组,抽调了江门和开平市100多名警力,制定了详细的侦查方案,在国内开展了紧张有序的侦办工作,先后对涉案的30余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香港、澳门警方也鼎力支持,以涉嫌洗黑钱立案,及时冻结保全了正准备向美国转移的涉案赃款和其他财物;积极查清涉案赃款的流向,推动内地、香港以及美国、加拿大冻结赃款。

  与此同时,中央纪委、监察部牵头成立了有10部委参加的联席会议,领导此案的查处工作,并将境外缉捕任务交由公安部承担。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司法部等共同组成境外工作组,赴美国、加拿大磋商遣返犯罪嫌疑人和查扣返还涉案赃款事宜。

  正是在境内境外双向推进下,2002年12月,余振东在洛杉矶被美方执法人员拘押。2003年9月,美方将所没收的355万美元赃款全部返还中方。

  三国四方积极合作创境外追逃新模式

  经过美国严格的司法程序审查,余振东最后得以遣返中国,是中、港、美、加三国四方共同努力的结晶。尤其是中美高层都对此案给予了高度重视,极大地推动了案件的解决进程。

  为了最后顺利实现遣返,中方有10个部委参与了其中的工作,司法部、公安部、外交部和驻美使馆等都在关键时刻推动了案件的进程。特别是今年3月1日至10日,公安部副部长赵永吉率公安代表团访美,实现了中美建交25年以来中国公安部与美国联邦执法各部门之间的高层交流。访问中,中美双方在广泛的执法领域里达成了共识,为最终遣返余振东发挥了重要作用。

  专家表示,成功缉捕外逃的余振东,实现了我国境外追逃工作新的跨越:

  ———中美双方执法部门跨越许多障碍,积极合作,达成共识,为双方执法部门的进一步合作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开端。“面对众多的分歧和差异,中美双方执法部门此次合作的一个亮点,就是通过沟通交流,求同存异,最终找到了一条务实的、可操作的、符合双方法律的解决途径。”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说。

  ———创造了一种有效的执法合作模式:三国四方会议。中银开平支行一案,涉及三任行长,历时8年,涉案人员共有几十人,犯罪行为涉及到中国内地、香港、澳门、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和地区,需要一个科学、严密的证据模式来指导取证工作,需要一个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其罪行。于是,公安部采取召开三国四方会议的形式,交流信息,磋商办法。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我国第一次专门为个案召开多边执法国际会议,极大地推进了缉捕工作的进展。

  ———展现我国在国际执法合作中灵活务实的精神。面对中美双方认识和法律方面的巨大差异,在不违反中国法律、不损害国家尊严的前提下,中国有关部门灵活、务实、开创性的工作思路,为及时遣返余振东创造了条件。

  余振东回国受审,不是他良心的发现,而是慑于法律的威力,不得不认罪伏法。三国四方合作收集的大量证据表明,余振东不仅触犯了中国的法律,还同时触犯了香港、美国和加拿大等国家和地区的法律。

  2004年2月,余振东在美国拉斯维加斯联邦法院受审,因非法入境、非法移民及洗钱三项罪名被判处144个月监禁。宣判后,余振东没有上诉,也没有提出诉讼之外的其他请求。根据中美司法机关先期达成的协议,2004年4月16日,美方将余振东驱逐出境并押送至中国,外逃两年之久的贪官终于落入法网。

  根据记者了解,目前中国银行开平支行一案的国内侦办工作已经结束,其他嫌犯正在起诉阶段。“余振东已经成功遣返,对许超凡、许国俊两名逃往美国的嫌犯来说,迟早会落入法网。”公安部有关负责人坚定地表示。

  “不管逃到哪个角落,我们都会追逃到底”

  20世纪90年代以来,重大经济犯罪的嫌疑人特别是贪污腐败分子外逃的现象呈上升趋势,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公安部负责境外缉逃的有关负责人表示,自1998年国家成立打击经济犯罪的专门机构———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以来,已成功地从境外缉捕逃犯230多人,约占逃犯总数的三分之一,涉及欧洲、北美、南美、大洋洲、东南亚、俄罗斯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不少是妄图逃避法律制裁的贪污腐败分子。

  据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从这几年的境外缉捕实践来看,我国警方针对不同国家和地区与我国之间的双边关系的实际情况,采取了不同的缉捕策略。

  根据公安部掌握的情况,目前我国还有一定数量的犯罪嫌疑人逃往境外,涉案金额巨大,其中外逃至美国的不在少数。

  “余振东被押送回国,创造了一种新的境外缉捕工作模式,对缉捕在其他国家的外逃人员有借鉴和参照作用,肯定会推动国际执法合作的顺利开展。”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认为,“这个案例将增强公安机关开展境外缉捕工作的必胜信念,而对那些已经或准备外逃的犯罪分子来说,也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威慑。”

  今年4月21日,应中国公安部邀请来华访问的美国联邦调查局局长罗伯特·米勒在京表示,美中执法部门在建立互信合作、加强情报信息交流方面取得很大成效。美国联邦调查局愿意在反恐、打击跨国犯罪和执法人员交流方面与中国公安部进一步加强合作,协助中方将潜逃到美国的犯罪嫌疑人遣送回国。

  “执法有疆域,犯罪无国界。公安部和我国其他执法部门将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加强执法合作,共同打击犯罪行为。”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高峰表示,“对外逃犯罪分子来说,法律永远是悬在他们头上的一把利剑。只要触犯了中国的法律,不管犯罪嫌疑人逃到地球的哪个角落,一旦被发现,公安机关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将其缉拿归案。尽管罪与法可能是一场没有尽头的较量,但正义会在较量中占据上风。”

  (据新华社北京5月10日电)背景资料外逃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落网一览表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是我国公安部门负责缉捕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的部门,自1998年成立以来已经陆续从境外缉拿了一批外逃贪官和其他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其中包括:

  丁岚,中国银行北京劲松分理处原主任,利用职务之便与他人合谋诈骗1.95亿元人民币,于1999年8月3日从泰国押解回国。

  萧洪彬,上海大东江实业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非法经营(出口骗汇)7.6亿美元,于2000年4月24日从澳大利亚押解回国。

  汪峰,广东佛山南海市口岸办公室原副主任,贪污、挪用公款1417万元人民币、1321万元港币,于2001年1月从新西兰押解回国。

  陈安民,陕西咸阳无线电二厂原厂长,职务侵占200余万元,于2001年6月2日从匈牙利押解回国。

  尹国强,北京市九龙商贸责任公司原经理,合同诈骗711万元人民币,于2002年2月10日从罗马尼亚押解回国。

  卢万里,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受贿2000余万元,有3000余万元巨额资产来源不明,于2002年4月1日从斐济押解回国。

  钱宏,上海康泰国际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诈骗银行资金近5亿元,于2002年6月5日从巴拿马押解回国。

  徐晓轩,福建八闽通信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原经理,走私诺基亚数字移动通信设备1.99亿美元,偷逃应缴税额约4.6亿元人民币,2002年6月从澳大利亚押解回国。

  余艾青,北京赤艾商社原经理,合同诈骗800万元,于2002年7月8日从俄罗斯押解回国。

  付普照,陕西西安普照实业公司原总经理,以高息为诱饵,骗取储户资金4035万元人民币,于2003年7月10日从缅甸押解回国。

  黄清洲,广东省国际投资公司香港分公司原副总经理,贪污、挪用公款13亿港币,于2003年10月15日从泰国押解回国。

  余振东,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伙同他人贪污、挪用公款4.82亿美元,于2004年4月16日从美国押解回国。

  (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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