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将按绩效核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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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10:46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从今年起,我市事业单位原实行的“工资总额承包、工效挂钩”办法不再执行,取而代之的是以经费来源、行业性质和单位职能为主要依据,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分类核定其工资总额。 《市属事业单位年度工资总额核定办法》近日由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制定出台。此次改革,原则上对经费主要由财政拨款的从严,部分财政拨款的适度放松,经费自
根据这一办法,经费自理、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以前实行“工效挂钩”的办法核定工资总额,从今年起,将完全在考核绩效的基础上确定工资总额,并由其主管部门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的基础上,提出初审意见,报市人事、地税部门核定。 新办法要求,市属事业单位以货币方式支付给职工的各种形式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劳动或劳务报酬,都应计入年度工资总额。 新办法强调,核定后的年度工资总额,是事业单位向银行支取年度工资总额的凭证,也是人事、财政、税务、银行、审计、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开展相关工作的依据。 作者:许震宁、冯冰 (来源:南京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