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朋友帮成被告 义务搬家倒贴近6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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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10:53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高淳县拖拉机手王志为朋友义务搬运家具,朋友的妻子小丽不听王志劝告坚持“押车”随行,结果途中车翻人伤,小丽构成八级伤残,从而引发一场好朋友之间的人身损害赔偿案。 2003年10月6日,是王志好友选定的搬家日子。这天下午3点左右,王志在为朋友装运最后一趟家具时,朋友的妻子小丽没有听从王志拖拉机不能载人的劝告,乘坐在王志驾驶的
在法庭上,王志对于小丽受伤经过无异议。但他认为,他与小丽的丈夫是朋友关系,为他家搬东西也是无偿劳动,再者他当时并不同意小丽坐拖拉机随行,但小丽坚持要坐。他认为小丽在本次事故中也存在一定过错,需承担一定责任。此案在庭审后,主审法官针对引发这起纠纷的特殊情况和双方当事人的关系,极力主张双方调解,最终就赔偿问题达成了调解协议。根据协议,由王志赔偿小丽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共计59000元。小丽也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作者:丁晓头 钱鸣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