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卖房夫反悔合同难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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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11:17 新晚报 | |||||||||
本报讯(李淑华刘家喜记者万佳)妻子将夫妻共同财产转卖他人,并办妥相关手续。没想到事隔数月,丈夫竟以妻子未经其同意擅自卖房为由将买房人和妻子一同告上法院。 据了解,王某与肖某系夫妻关系。2003年3月22日,妻子肖某将夫妻共同财产———一套使用面积17.05平方米的住房卖给自家的亲属张某。双方以21000元成交。事后,张某付清房款,肖某则将该房屋的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及相关票据交付给张。2003年8月,王某以3月
法院认定,王某与肖某对该房屋有平等的处理权,张某完全是善意购买该房屋,无过错,王某不得以不知为由对抗善意人,故判决驳回王某的诉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