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来人口子女可享受大病住院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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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11:56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新华社上海5月10日电(记者仇逸)今年起,上海具备一定条件的外来务工者子女可以享有加入少儿住院基金的权利,每人每年最多可报销大病和住院医疗费用10万元。 1996年,上海市卫生局、教委、红十字会成立了“上海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
过去,这一基金的对象主要针对上海户籍的婴幼儿和青少年,而外来人员子女一旦在沪发生大病乃至住院,则只能自己负担或者回当地报销。据悉,外来人口子女加入基金后,将享有同上海户籍孩子一样的大病和住院保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