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餐饮搞欺诈罚五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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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11:58 新闻晚报 | |||||||||
中央电视台广州市有关部门近日要求,对于酒楼餐馆的一些餐饮价格欺诈行为,将最高处以5000元的罚款。 该市物价部门要求,餐饮业必须实行明码标价,明码标价方式有三种:一是饭菜、饮品、小食品等形式公开标示;二是海鲜等公开标示;三是饮料、烟酒等商品要使用标价签;供应散装饮料要事前将价格告知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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