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民工今后不用再担心工资老被拖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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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12:58 桂龙新闻网-柳州日报 | |||||||||
柳州晚报讯 (记者卢廷杰通讯员郑淑芬)从本月15日开始,我市建筑业的农民工将不用再担心工资老被拖欠的问题发生了。今天(10日)上午,在市建总召开的全市建筑业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动员大会上,备受瞩目的我市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终于出来,它对保障建筑行业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将发挥巨大作用。 近年来,建筑业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一直是社会各届关注和反映最强烈的社会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把住了建筑行业的“软肋”。会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科的负责人介绍,我市是以转发自治区《关于建立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的通知》的形式,来保护建筑业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建筑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的。与此同时,劳动和建设两部门还提出了贯彻执行《通知》的具体要求: 建筑工程的建设方与承建方签订正式合同后,建设单位和建筑业企业应及时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足额地存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账户,单项工程保障金最高额为60万元,持银行凭证方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从2004年5月15日起收取; 按《通知》规定,建筑业企业中标后,投标保证金(投标总价2%)不得退回企业,须转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若投标保证金不足中标价2%的,须补足2%作为农民工资保障金。建设单位按工程中标价的2%交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今天上午,我市60多家建筑业企业和130多家房开公司的老总参加了动员大会。 责编:柳州电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