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性侵案受害者逾六成不到12岁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21:49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联合早报网讯)台湾《中国时报》今天报道,台湾辅导遭性侵害妇女的励馨基金会蒲公英治疗中心统计发现,逾六成性侵害个案第一次受害年龄在十二岁以下,大半是遭父兄或叔伯乱伦性侵。无助的她们痛苦隐忍,一半以上受害者迟至廿五至四十五岁才敢正视这段不堪回首的日子,很多人甚至出现精神症状後,才寻求协助。 报道引述蒲公英治疗中心主任王玥好表示,台湾每年报案的性侵害案件约三千件,估
王玥好表示,中心成立十年来已辅导一万人次以上,统计显示,第一次受性侵害的年龄以十二岁以下最多,占约六成,有些在襁褓就受害,幼稚园时期受害的也不少。一半受害者是遭家庭成员乱伦性侵,有些还遭父兄或叔叔轮番施暴;其余二至三成遭认识者性侵害,被陌生人性侵害的不到二成,约会强暴最少。 年幼遭性侵害者通常不敢跟别人说,十二岁以下求助个案仅一成多,半数在廿五至四十五岁间求助,卅岁是求助高峰。王玥好表示,廿、三十岁的年龄层已能独立生活,加上面临婚嫁,很多人无法与另一半发生亲密关系,害怕性行为;有些人已有小孩,看到小孩就想到小时候遭欺的自己,压抑已久的痛苦浮现,才决定求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