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水果抢注“天安门”商标 专家群众纷纷质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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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2日01:21 燕赵都市报 | |||||||||
据新华社电 “南水北调”能否成为饮用水商标尚没有定论,“天安门”商标被抢注的消息又爆了出来。 近日,天河京诚企业事务策划公司有关人员透露,受北京华邦食品有限公司的委托,他们已经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在第31大类注册“天安门”商标,并被顺利受理。不过,“天安门”该不该成为一家公司的商标,有关法律专家和许多普通百姓表示不能接受。
这家公司向记者出具的材料显示,北京华邦食品有限公司5月10日在第31大类包括桃、葡萄、猕猴桃等鲜水果商品上申报的“天安门”商标注册申请已经被国家商标局受理,目前该申请正在审理中。 “把天安门当商标使根本不可能”,另一家商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大感意外。按照新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标志不能作为商标使用。 记者在随机采访中,大多数人表示,天安门作为国家的象征,不该被注册成商标在商业领域使用。 有关专家表示,“天安门”商标能否注册,最关键的问题就在于,有关部门对“天安门”是不是标志性建筑物这个问题的判断上。 华邦辩解称,香烟有害身体健康,中南海、中华、人民大会堂这些名称、标志能成为商标,而有健康保证的华邦有机大桃、猕猴桃、山楂等为什么不能注册“天安门”商标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