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有理无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2日02:50 新闻晨报 | |||||||||
记者葛志浩通讯员李鸿光 晨报讯为了讨回债款,季某将债务人黄某推上法庭,很快胜诉。可是,仅凭着一张判决书并没能解决实际问题。见黄某在判决书下发后迟迟没有还钱的表示,他竟然自己做起了“执行法官”。结果,执行不成,自己倒因打伤了人而被刑罚。
3年前,黄某数次向季某借款累积达29.8万元。但因没能及时偿还,他被告上了法院。此后,由于案件事实十分清楚,法院很快判定由黄某偿还季某上述款项。然而,判归判,黄某一直没有钱款偿还,案件就一直拖着。直到去年6月10日,季某忍无可忍,他与妻子带上数人亲自上门催讨欠款。但事有不顺,讨钱过程中双方发生了冲突。厮打中,黄某夫妇体表多处受伤,后经市公安局损伤、伤残鉴定中心鉴定,两人的伤势均已构成轻伤。 嗣后,本来是原告的季某再次走上法庭。这次,他与妻子一起站在被告席上,被静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各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