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十项规定扶助残疾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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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2日09:59 天津日报 | |||||||||
吕承刚刘平 本报讯(通讯员吕承刚记者刘平)昨天上午,和平区在南市街福方里社区举行救助特困残疾人启动仪式,为辖区内的重残无业残疾人发放价值达10000余元的生活用品。与此同时,《和平区扶助残疾人的十项规定》全面实施,区第14次全国助残日系列活动的序幕也正式拉开。
该规定主要内容有:全区360名重残、双残、多残无业残疾人不计算家庭收入、全额享受低保补助金;在城市住宅开发和危陋房屋改造中对享受低保的残疾人给予一次性特别补偿;对领取低保的残疾学生和双残、重残家庭子女实行减免学费和助学金制度,以资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除此以外还特别规定了为重残人和双残、多残无业户在享受民政部门低保和特困救助卡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发放50元的生活用品;设立残疾人大病救助资金和急难救助办法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