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强奸同事获刑4年 听到宣判当庭晕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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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2日10:03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时间:昨日 地点:高新区法院本报记者宋永坤现场报道 和同事聚餐后,一男子把喝得烂醉的女同事架到宾馆,强行和其发生性关系。昨日,当法庭宣布史可犯强奸罪时,他竟当庭昏倒,成都高新区法院不得不暂时休庭。等他几分钟后苏醒过来,法院继续宣判:判处史可有期徒刑4年。
酒醒后她吓得跑出房间 3月28日晚,成都南门一餐厅,几名同事正在聚餐,平时对同事张眉眉(化名)有想法的史可频频向张敬酒,张连连拒绝。“给个面子噻。”在史可再三鼓动下,张只好喝了几杯。几杯烈酒下肚,张觉得天昏地转,趴在桌上睡着了。 当晚9时许,聚会结束。“我送张眉眉回家。”史可自告奋勇,并搀扶着张走出餐厅。随后,史招手叫来一辆出租车,径直向一旅馆开去。当晚9时20分,史可背着张进入旅馆房间后淫心顿起,强行与不省人事的张发生了性关系。当张醒过来时,她发现自己一丝不挂,旁边还躺着一男子,仔细一看,竟是同事史可!她吓得捂着被子跑出了房间。 听宣判强奸犯当庭晕倒 史可被抓获后,承认自己和张发生了关系,但他辩称张是自愿的。法庭上,检察官举出大量证据:同事作证,聚餐时张的确喝得不省人事;旅馆服务员作证,当时史可是背着张进入房间的,在房间,史不停地摇着她,但她动也没动一下。面对铁的证据,史可显出一脸无辜:“当时她是有知觉的,况且平时关系都很好,我和她发生关系是事实,但不是强奸。” 昨日上午11时30分,法院宣判:史可强奸罪成立。主审法官还未说完,史可摇晃了几下,一头栽倒在地。此时,法官不得不暂时休庭。经过现场抢救,史可苏醒过来,坐在凳子上的史可继续听宣判:判处有期徒刑4年。此时,史可已全身抽搐,泪流满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