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攻游客应惩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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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2日10:14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五一”长假期间,我与家人外出旅游,在洱源县下山口温泉度假区被一家旅店职员围攻殴打。希望借贵报一角,呼吁洱源县加强管理,树立好的形象。 5月5日,我们姐妹三家与老人共8个成人(三男五女)携带3个小孩从丽江来到洱源,打
在这家旅店空旷的场地上,我们3个人与店主据理陈述,希望他履行先前承诺。交涉中,店方的一个伙子一脚踢向我的弟媳,我弟弟上前挡,脚踢在了我弟弟的小腹上。随即三四个人抓着我弟弟的头发和双手,把他摁倒在地,拳打脚踢。我冲过去,还未接近就有人抱住我,我的前左肩被咬,头、脸和身体也同时吃了雨点般的拳脚。待我推开勒我的人后,第一个动手的伙子抄来一把铁铲,在场地上追着来铲我们,直到其他人赶来把他拉回饭馆。我报了110。由于路上站满了围观和帮腔的当地人,我们便进了饭店。不料,先前被拉走的那个伙子又窜出来,重击了我左脸颊一拳。 10多分钟后,洱源县右所派出所来了3位民警。民警查看了我和我弟弟的伤情并简单询问了情况、作了记录,然后告诉我们到县以上人民医院检查,次日再到右所派出所解决。我向派出所提出,“五一”期间,店主出手打人、围攻游客,是否可以教育对方(也可同时教育在场参与围攻、帮腔的众人)?该所所长说,洱源形象问题不归他管,并中断了我们的陈述。考虑到安全因素,我们决定到下关检查。次日凌晨2时我们来到大理市第一人民医院,处理了伤口、打了针、开了药,于凌晨4时多返回宾川。现在我弟弟的眼睛仍在观察,两人的几处主要创伤仍在治疗。 我们合家高高兴兴出游的气氛,就这样在屈辱与愤慨之下烟消云散了,原计划要观光的不少景点,也没有心情再去。我们希望有关部门加强管理,营造一个良好的旅游环境。 黄永辉(云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