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树枯枝砸中邻居 栽树人赔偿七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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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2日10:43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讯家住兴宁市宁中镇的村民杨某,在家门口栽种的一棵大树,树上的枯枝跌落自家屋顶后因未及时清理,被风刮落地时刚好砸伤邻居陈某头部。近日,梅州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令树主杨某夫妇负80%的责任,赔偿陈某7262.94元。 杨某与陈某是邻居,两家的房屋相邻。在陈某屋侧,杨某栽种了几棵大树,但每逢刮风下雨,大树的树枝时常会扫打陈某家的屋顶。2002年9月间,陈某家人雇请他人砍伐房屋侧
5月7日下午4时多,陈某推着自行车路过杨某夫妇家门口时,房顶上的树枝忽然被风吹落,刚好砸在陈某头上,造成陈某脑震荡、头皮裂伤、颈部软组织等挫伤。 法院认为,砸伤人的树是杨某家中所有,作为树枝的所有人,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义务。杨某亦明知自己的树枝掉落在房屋顶上,应当预见树枝会随时跌落伤人,却因其过失而未能采取措施清除隐患,致使树枝跌落砸伤陈某,造成陈某受伤的损害后果,杨某夫妇应承担主要责任。(绿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