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外配应给患者选择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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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2日11:15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金勇报道昨天,市民陆先生拨通了8386533,向本报医药价格举报热线询问,该如何实行处方外配? 市民陆先生说,他在药房买药时发现,同规格的“龙血竭”胶囊每盒仅要7.1元,比医院里便宜了20多元。“但想要从医院里把处方拿出来,恐怕很难。”陆先生曾经在该医院尝试过就诊后凭处方到药房买药,但这么做必须要有开处方的医生亲笔签名。“要医生签名
无独有偶,家住稻香新村的八旬老人老王,在医院看病把处方拿了出来,然后赶到城南一家平价药房去配药。在药店,老王按图索骥,配了足足半篮子的药品,可到收银台一刷医保卡不能刷。经解释,老王才知道他到医院挂了号后没有销号,医保卡被锁住了。老王只能放下半篮子药,悻悻而归。 据了解,无锡现有近700家零售药店,其中有一部分是社保定点医疗服务点,可以接受外配处方。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些药店接到的处方微乎其微。其中原因除了有些医疗机构采取一些方式阻挡处方流出医院外,也有像陆先生一样的市民碍于医生情面。还有个原因,就是一些顾客不知道把处方拿出医院的流程。记者请教了相关人士得知: 按规定,参保人员凭社会保险卡和医疗保险病历证到定点医疗机构挂号,持“医保专用处方”就诊、检查、治疗。在结算医疗费用时,若需处方外配,结算处则将该处方“费用结算栏”留下,并予以销号。“处方栏”盖上“门诊专用章”后,参保人员则可持该方到定点零售药店划卡配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