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雇凶汽车炸弹炸伤上司 凶手已缉拿归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2日13:43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宁5月12日电(记者杨越)广西警方经过一年多艰苦细致的侦查,于近日成功破获一起雇凶利用遥控装置引爆汽车故意伤人的恶性案件,抓获5名涉案嫌疑人。 2003年3月11日下午,广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董某在南宁市区驾驶本单位一辆广州本田商务车,车辆驾驶室左下方突然发生爆炸,董双腿被炸成开放性粉碎性骨折,身受重伤。此案引起警方高度重视。
由于案件现场遗留物已被清扫一空,所留线索甚微,加上犯罪分子作案手段狡猾并具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给案件的侦破带来了很大难度。经过一年多的排查取证,警方于2004年4月下旬将5名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蒋万成(男,41岁,研究生学历,广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总务科科长)、钱俊伯(男,36岁,大学文化,个体户)、黄永前(男,42岁,中专文化)、蒙志强(男,31岁,初中文化,个体司机)和覃杰(男,36岁,初中文化,个体户)。经审讯,5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2001年4月,蒋万成因对其新提拔所任职务不满意,则对其单位领导董某产生怨恨。2002年下半年,蒋向钱俊伯提出找人报复董的要求。2002年底,钱俊伯为此事找到黄永前。几天后黄永前与其表弟蒙志强商量后打电话给钱俊伯,称此事需2万元报酬。钱俊伯给了黄永前1万元人民币和董的相关资料。蒙志强拿到钱后又找了老乡覃杰开始跟踪董。平时董的行踪由蒋万成告诉钱俊伯,钱再告诉黄永前,黄又再通知蒙志强等人。 2003年2月28日,蒙志强和覃杰跟踪董到了一间酒楼,当晚8时许,蒙志强将爆炸装置放在董驾驶的汽车底部。由于炸药威力较小,蒙志强虽然进行了遥控爆炸,但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第一次爆炸未果,2003年3月11日下午4时许,蒙志强再次将爆炸装置装在董驾驶的汽车挡泥板下面,随后在马路边等候。下午5时许,董一人开车出来不久,蒙志强就用神州行电话卡拨打了装在爆炸装置上面的寻呼机引爆,致使左前轮及驾驶座下方被炸穿,并致董双腿被炸伤。 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