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行街一“钉子户”被强制拆除(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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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3日01:01 石狮日报 | |||||||||||
为做好石狮市商业步行街改造工作,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经过立项等各种程序并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等多种手续后,依法开展工作。在拆迁安置及补偿方面,根据有关规定,有关部门充分考虑石狮当地实际情况,充分尊重拆迁群众的意愿,最大限度地照顾拆迁群众的利益,因此,该项改造建设工作总体上进展较顺利。改造区域内拆迁面积约122亩,要拆迁房屋159幢,至今96%的房屋已拆迁。还有5幢被拆迁房屋因诸多原因未拆除。 当天强制拆除的这幢房屋位于改造区域中部,此前,有关部门已多次做工作,在劝告无效的情况下,有关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向石狮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市法院也依法办理了相关程序并送达当事人,要求当事人自行拆除,但当事人一直未履行。为确保商业步行街改造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大多数拆迁群众的利益,依照法律程序,当天清晨,市人民法院在有关部门配合下,对该幢已搬空的房屋进行强制拆除。(记者许长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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