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企业培训经费不达标 教育经费“重干部轻工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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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3日02:00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杜丁)市人大、市政府昨天召开的2004年教育法律法规监察工作会议披露,市属企业用于职工职业培训的教育经费整体不达标,职工教育经费使用中突出存在着重干部、轻工人的现象,这是去年本市教育执法检查暴露的最大问题。 据了解,按照《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规定,企业应按照不低于职工工资总额1.5%的比例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其中50%要用于一线职工的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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