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稀老人状告不孝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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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3日02:50 新闻晨报 | |||||||||
晨报通讯员富心振记者吉建富报道南汇区新场镇一对年近八旬的吴某老夫妇,由于年事已高,体弱多病,无劳动能力和固定收入,生活十分艰难,生育的子女们却不尽赡养义务,一气之下将6个子女告上法庭。日前,南汇法院依法判处6个子女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80元,并分担两个老人今后医疗费。 吴某老夫妇一直生活在农村,以种田为业。6个子女都是他们的亲生子女。老两口现年
法院审理后认为,在父母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时,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这是为人子女的应有之理,也是我国法律规定的每一名子女的法定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作为父母有权利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子女不得以父母分配财产不均、放弃继承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