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科技大会召开将出台8个科技强省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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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3日04:54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首席记者 杜超 记者 张可丹/文 朱清河/图全省科技大会召开中原崛起重在科技 昨天下午,全省科技大会在黄河迎宾馆隆重召开。来自全省的政府、科技、高校、企业界的300多名代表,就全省科技大会中即将出台的《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促进中原崛起的决定》及其7个相关配套性文件———《河南省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草案)》、《关于加强企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关于实行市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
记者现撷取讨论稿中的部分内容,作一简要解读。河南科技现状与2010年目标 【目标】:到2010年,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力争超过50%。 【现状】:据测算,2003年我省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占42%。到2010年,我省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可以达到50%以上。 【目标】:到2010年,依托优势骨干企业建立18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围绕产业关键技术开发,建成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15个。 【现状】:目前,我省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7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7个。 【目标】: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产业升级。到2010年,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在2003年的基础上增长2倍,占全省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25%左右。 【现状】:2003年,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为560亿元。到2010年增长2倍约1550亿元。按年增速17%即可达到这一目标,而“九五”以来,我省高新区技术产业增加值的增速为20%。2003年,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省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18%。 【目标】:到2010年,应用开发型科研机构全部实行企业化转制,并按现代企业制度完成改制。 【现状】我省28个技术开发型科研机构已经进行了工商企业注册登记,目前已经选择了6个单位进行产权改革试点,到下半年可全面展开产权制度改革。 【目标】:赋予郑州、洛阳两个国家级高新区省辖市管理权限。到2010年,郑州、洛阳两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的比例达到三分之一,综合竞争力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现状】目前,全国54个国家级高新区中有48个都已提高为省辖市行政和经济管理权限。郑、洛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已增加到四分之一。目前,郑州、洛阳高新区综合竞争能力,在全国54个高新区排位位于中等水平。 【目标】:到2010年,全省民营科技企业工贸总收入达2300亿元以上。 【现状】:2003年,全省民营科技企业工贸总收入达1138亿元。新政策鼎力相助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政府政策优惠 重奖科技功臣 《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意见(讨论稿)》中进一步确立了高新技术产业在我省科技经济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并给予了相当宽松的政策。 高新区的各项税收除应上缴国家和省财政的以外,全部留给高新区用于建设。凡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业用地,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其土地出让金可实行优惠政策。 积极采用项目融资、股权投资、经营转让、企业并购、境外上市等方式,吸引国际知名企业和境外投资机构到我省各高新区投资。高新区要着重提高经济外向度,引导企业向高新区聚集。凡在高新区注册企业的,可集中在高新区纳税。 建立健全收入分配的激励机制,对创办、领办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人员,实行期权、股权等分配方式,鼓励他们创新企业。设立“河南高新技术产业化功臣奖”,奖励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民营科技企业有福音投资领域放宽政府资金支持 在即将出台的《关于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讨论稿)》中,鼓励、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创新发展成为创新主体,并给予民营企业以优厚的政策扶持。 待遇等同国企 放宽民营科技企业的投资领域。一般竞争性领域和对外资开放的领域实行对民营科技企业开放,鼓励民营科技企业投资我省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准予进入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领域,确保其在投融资、人才引进、土地使用、办理证照和收费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大力支持具备条件的民营科技企业从事外经贸业务,在进出口商品配额、许可证管理、出口退税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业同等待遇。 投资方式放宽 放宽民营科技企业注册资本和投资方式。科技人员创办民营科技企业,注册资本金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首期认缴资本金达到10%或认缴资本金1万元,并同时提交其转化科技成果的资产评估报告,承诺其余部分三年内全部到位,工商部门应予以核准登记。创办民营科技企业的资本金,技术成果入股作价金额由投资各方协商确定,经省级以上科技行政部门认定的成果(包括省级以上科技行政部门委托的中介机构评估认定的成果),可以不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政府安排巨额资金支持 省每年安排2000万元民营科技企业创新资金,重点用于支持科技人员转化科技成果、民营科技园建设和搭建民营科技企业服务平台,以及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配套等。各省辖市要积极创造条件,设立民营科技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支持民营科技企业发展。 特别人事待遇 鼓励科技人员转化职务成果,创办民营企业。高等学校、非营利科研机构的科技人员,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创办民营科技企业,3年内应视为其在岗工作,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应提供必要的条件,其工资、医疗、意外伤害补偿等待遇和各种保险,由其创办的企业负责;3年后回原单位竞争上岗的,应保障其享有与连续工作人员同等待遇,转化科技成果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应作为评价其专业技术水平的重要依据。 科技人员转化非职务科技成果创办民营科技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应允许其停薪留职,并提供必要的支持。鼓励国家高等学校、非营利科研机构的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不影响本单位利益的前提下,到民营科技企业兼职从事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新规鼓励科技成果走出深闺成果转成实际项目税少费少科技入股 科技成果被束之高阁,或仅仅作为评定职称、申报奖项的书面成果,这种现象以往在科研院所、高校乃至企业并不少见。此次会议在《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讨论稿)》中,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积极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转化科技成果。 转化办厂政策扶持 对认定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自认定之日起三年内,政府返还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费、土地出让金;免收购置生产经营用房的交易手续和产权登记费,部分房产契税可作为政府补贴返还;免征建设过程中的水、煤气增容费和供配电贴费。上缴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地方收入部分,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扶持,之后二年给予减半扶持。 经认定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从认定之日起五年内,上缴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地方收入部分,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扶持;之后三年,给予减半扶持。上述由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90%用于相关企业的技术创新。 税收政策也有优惠 职务成果进行转化的,成果完成人可根据不同的转化方式,获得相当的股权、收益或奖励。获奖人在取得股份、出资比例时,暂不交纳个人所得税;取得按股份、出资比例分红或转化股权、出资比例所得时,应纳个人所得税。 成果入股至少占25%股权 以股权投入方式进行转化的,成果完成人可享有不低于占该项股份25%的股权。以技术转让方式将其成果提供他人实施转化的,成果完成人可享有不低于转让所得净收入的25%。自行实施转化或以合作方式实施转化的科技成果,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在项目投产后五年内,每年可从实施该项成果的税后净利润中提取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奖励成果完成人。 相关专题:奋力实现中原崛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