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检查组在深圳调研时指出 上市公司也要推行企务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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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3日06:07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记者方兴业)上市公司有严密的信息披露制度,这样是否就可以不实行企务公开?省人大检查组昨天在向我市反馈检查情况时指出,上市公司非但不能例外,而且还应做得更好。深圳要认真探索,为省和全国提供经验。 检查组此行旨在了解《广东省厂务公开条例》在我市的实施情况。两天来,检查组深入多家企业听取汇报,与员工座谈,并发放问卷。检查组组长、省人大内司委副主任朱明健
检查组认为,我市推行企务公开的覆盖率比较高,成效比较明显。同时还希望我市在改制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中大力推进企务公开。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枝旺出席检查组情况通报会。 作者:记者方兴业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