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医院擅自鉴定胎儿性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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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3日07:26 北京青年报 | |||||||||
《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将在本市实施 本报讯记者昨天了解到,北京市卫生局制定了《北京市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北京市产前筛查技术管理办法》,并将在全市实施。 据了解,《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规定,只有经过资格认定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才
《办法》中强调,在为孕妇进行早孕检查、产前检查时,医生应当进行孕期保健和生育健康等有关知识的普及,应当向孕妇提供咨询服务。在实施产前诊断技术和产前筛查技术前,医生应当与孕妇签订知情同意书。对于产前筛查的技术和结果,医生应当向孕妇或家属告知技术的安全性、有效性和风险性。 《办法》中还规定,医院不得擅自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对医学上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应在北京市卫生局指定的医院进行。 据介绍,产前筛查主要指B超、唐氏儿筛查、羊膜穿刺检查等,检查目的是为了排除畸形胎儿和有先天疾病的胎儿。1 作者:赵新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