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里抢劫杀人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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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3日08:22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光天化日,一对母女在公园里惨遭劫杀,凶手又逃到长沙盗窃,戏剧性地落入长沙警方之手。去年11月18日发生在湘潭市菊花塘公园的这起命案曾在当地震动一时(本报曾作报道)。昨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杰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11月18日,23岁的李杰携带一把铁锤窜入湘潭市菊花塘公园
11月20日,李杰又在长沙市广播电视局宿舍内盗窃作案,被长沙警方抓获。 谭中文 周喜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