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镇要补“自用教师”工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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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3日09:43 现代快报 | |||||||||
昨日快报刊登了《辛勤“园丁”工资比低保还低》的报道,丹阳镇负责教育的江副镇长表态,将以南京市最低工资作为标准,补发去年10月以来所差的工资。 昨日下午,丹阳镇负责教育的江副镇长如约到快报。她介绍,今年4月21日,江宁区政府已经开了副镇长会议,会上要求各镇尽快调整政策,按照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合法用工,她回去后已经把上述精神传达给镇领导,他们也正在研究此事,她认为自己惟一的欠缺是没
江宁区宣传部王部长昨日也来报社,他表示该区有的镇已经没有代课教师,丹阳镇在一两年间也会跟上这个步伐。他希望这部分“自用教师”要有心理准备,可以自己去人才市场,其他问题,政府只能起协调作用;关于“自用教师”将来被辞退后,是否会有某种补偿,他表示政府会考虑,但有一定难度,因为涉及的部门很多。 昨晚,记者转告丹阳镇的部分教师,江副镇长已经承诺,将以去年10月为界,推行南京市540元最低工资标准,每月补发老师们290元钱,年终一次性付清。当记者还问镇长,一年发一次工资是否合理,有可能改革,提前发放吗?镇长表示,这个问题可以商量,晚上会给记者答复,但直到9时多并无消息过来。快报将继续关注丹阳镇“自用教师”的命运。 作者:见习记者 李学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