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价“砍三刀”伤不到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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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3日10:02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记者 在一份业内人士提供的资料上,四川一家制药厂生产的10g装藿香正气颗粒,市场批发价是0.14元,医院招标中标价4.07元,到消费者手中的零售价已是翻了33倍的4.68元,其中的水分令人难以想像。
到底药品降价的空间有多大?据业内人士介绍,药品的成本是个很模糊的概念。药的成本除了药材本身以外,还要加上前期的开发费用、广告费用,还有流通环节中的费用,包括私下给医生的好处,全部加起来就变得很难确定。比如国内一家药厂推销的由一种中草药提炼而成的治疗感染的注射液,药厂人员与医药公司敲定的供货价格是每盒5支装6.5元,这种药的价格构成被厂家描述为:制造成本13.46元、销售费用3.51元、财务费用1.90元、管理费用1.77元、利润1.03元、销售利润率5%,最后物价部门审定这种药品的含税出厂价格为24.58元,含税批发价格为29.99元。如果再加上15%的批零差率,零售价高达34元左右。这位人士表示,你说不合理,可这是经国家物价部门审核的;你说合理,这种药的实际成本肯定不超过4元钱,可却卖到了34元。所谓“头戴三尺帽”,砍三刀还没伤到皮,药厂在过物价“审核关”之前,通过虚报成本已给自己留足了利润空间。这里不排除有物价部门知识不足的原因,认不出和砍不去虚的成分,另外还有地方保护主义的因素。 尽管大家都在讨论药品经营暴利是“回扣”不绝之源,但从事医药行业的专家认为,流通环节过多只是药品价格虚高的一个表象,根本问题在于国内药品生产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一个抗生素全国就有上千家药厂在生产。要想让药品能进医院和药店,就非得把本来只有1元钱的出厂价报到10元、20元,给医药代理和医院进药留下更多的回扣空间。因此,药价“虚高”是从出厂价制定时就开始了。 一些厂家还利用“包装翻新”变相涨价。有的药品原本每瓶100粒装,价格仅5.8元,现在改为铝铂板盒装,三板总共36粒,药量比过去减少了,价格却上涨了一倍,高达12元。有的厂家在常用药中多加一点无关紧要的东西,就申报为“新药”,价格马上翻几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