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婚前瞒病史 妻欲离婚难索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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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3日10:20 千华网-千山晚报 | |||||||||
千山晚报消息(记者金鹏)张先生在婚前隐瞒了患抑郁症的事实,婚后,得知真相的妻子李女士决定离婚,并索要损害赔偿。然而,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李女士并不能获得赔偿。 2003年3月,李女士与张先生经人介绍相识,接触中李女士就发现张先生寡言少语,当时以为张先生是个老实人,不善言谈,就没当回事。婚后不久,李女士便发现张先生经常服
昨日,李女士来到鞍山正大律师事务所咨询,准备离婚,同时她认为,丈夫婚前隐瞒病史,应该向其支付一定数额的损害赔偿。然而,王丛笑律师告诉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因夫妻一方的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的,无过错方只能在对方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时,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损害。婚前隐瞒病史,不在可获赔偿之列。至于她丈夫的收入全部放在其父母手中的情况,她也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这个事实,否则也将分不到财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