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毁约被告上法庭,七旬老汉被判赔2万元违约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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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3日10:23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一七旬老汉委托一家法律服务所为自己打继承官司,可这名老汉却毁约,私自到法院撤诉。为此,秦淮区众大法律服务所将该老汉告上法院。日前,秦淮区法院一审判令该老汉支付众大服务所2万元。 去年10月初,刘老汉委托众大法律服务所为自己打财产继承官司,并签定了《委托代理合同》。合同约定,刘老汉除支付众大法律服务所诉讼代理费3000元外,还将5万多元现金
去年10月6日,刘老汉按照合同支付了3000元诉讼代理费。随后,刘老汉还向众大法律服务所出具了一份承诺书,承诺未经众大法律服务所同意,不私自撤诉、和解,如有违约,承担违约金2万元。 去年11月,刘老汉在下关区法院起诉。可同年12月5日,刘老汉却独自跑到法院申请撤诉。众大法律服务所得知后很不满,并将刘老汉告上秦淮区法院,要求他支付2万元违约金。 秦淮区法院经审理认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应受法律保护。刘老汉未通知众大法律服务所而撤诉,应当按照双方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法院一审判令刘老汉向众大法律服务所支付2万元违约金。 作者:朱晓露 (来源:南京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