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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儿童福利院:寄养,让孤残儿回归社会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3日10:46 龙虎网

  【龙虎网讯 】为何要将孤残儿童寄养在家庭里?家庭寄养和收养有何区别?昨日,记者就上述问题采访了市儿童福利院有关人士。

  市儿童福利院院长金萍说:“虽然我们一直尽心尽力照顾、教育这些孤残儿童。但在福利院内集中供养,不可能比得上家庭里面一对一的护理和教育。而且,在福利院长大的孩子最终还是要面临回归家庭、回归社会的问题。所以,选择寄养在家庭里不失为一种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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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家庭寄养能给他们比较长期的、固定的家。在这个家庭里,他们可以时刻感受到真实的父爱、母爱,以及兄弟姐妹之情。在这样的家庭里,可使他们的个性得到发展,潜能得到开发,残障得到康复,实现生活自理、甚至可以自立,从而真正地走向社会。”

  据介绍,“寄养”与“收养”不同。寄养是在不变更监护权的基础上进行的,也就是说,尽管寄养家庭负责养育孩子,但孩子的监护权、户口等关系还在福利院,福利院每月支付寄养家庭400元生活费,孩子的教育、医疗费用也都由福利院负责。而收养关系经法定程序确定后,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不再享受政府部门给予寄养孤残儿童家庭的相关补助。

  作者:倪艳、金军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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