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中院将听证程序引入再审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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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3日11:12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日前,怒江中院在泸水县大兴地乡就申诉人普付四与李华二财产权属纠纷一案召开听证会,正式将听证程序引入再审案件。 普付四与李华二(普付四之子)财产权属纠纷一案,原由泸水县人民法院一审,李华
听证会由怒江中院主持,怒江州检察院派员到会进行监督。怒江中院还邀请了怒江州人大、怒江司法局、泸水县人大、大兴地乡党委、政府领导以及当事人双方所在地的村委会干部到会旁听。听证会上,当事人双方及证人通过陈述理由、举证、质证,法官又广泛听取了当事人所在地干部群众的意见,彻底查明了案件事实,即橘子地是一块而不是四块,其使用权属普付四而不是李华二。泸水县人大常委会张副主任说,召开听证会在怒江州尚属首次,这是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一项重要举措。 杨运恒 牛光新 柏立诚(滇池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