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宁“2·15”特大火灾案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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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3日15:08 央视《全球资讯榜》 | |||||||||
发生在今年2月15日,共造成39人死亡的浙江海宁市特大火灾案昨天公开宣判,案件中的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分 别被判处了有期徒刑。 这四名犯罪嫌疑人分别是陈建良、周和珍、卢珍宝和卢娟英。今年2月15日,这4人在用干稻草、毛竹、布绳及少 量铁丝搭建的简易草棚内,聚集了60多名老年妇女,组织从事迷信活动,并在草棚内外点蜡烛、烧香、烧纸箔,引起了火灾 ,造成39人当场烧死,4人受
4月2日陈建良等4人被提起诉讼,昨天下午海宁市人民法院以失火罪一审判决,陈建良、周和珍、卢珍宝三人有期 徒刑6年,卢娟英有期徒刑五年零九个月。在此之前,海宁市市长已因此事引咎辞职。 《全球资讯榜》播出时间:经济频道每天:12:00-12:3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