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大学生爱上同一女生 一被刺死一成杀人犯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3日16:13 新华网 | |||||||||
新华网沈阳5月13日电(王贵廷范春生)两名大学中的佼佼者,两名同寝室的哥们,为了他们相爱的女孩,刺刀见红,一个被刺身亡,一个成为杀人被告。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12日就沈阳某医科大学毕业生白某故意杀人案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白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5月12日上午9时许,沈阳中院11号法庭里显得非常空旷,被害与被告双方父亲参加旁
白某、蔡某都是2003年应届毕业生,还是好朋友,同寝室的哥们。2000年蔡某与同班一女生谈恋爱,2002年分手。2003年5月,白某与该女生确定了恋爱关系,此时蔡某一直没有放弃对该女生的追求。2003年9月,蔡某与该女生被推荐为本校的硕士研究生。白某毕业后没找工作,准备复习考研究生。 2003年10月4日,白某和蔡某相约在该女生的寝室见面。中午12点30分左右,在四楼的一名同学突然听到有人大喊救命和搏斗的声音。保安赶到房间,发现蔡某躺在里面,头栽在一边,脖子上有刀口。在现场还有尖刀等凶器,在整幢宿舍楼内多处发现血迹。次日白某投案自首。 沈阳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白某杀人手段恶劣,后果严重,应予严惩,论罪应判死刑,但鉴于被告人作案后能够投案自首,对被告人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法院一审判决如下:被告人白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赔偿人民币8.7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