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寿村集资房热卖(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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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4日06:19 扬子晚报 | |||||||||||
记者很快找到了售楼处,几位小姐称,肯定办房产证,房价每平方米2200元不等的确很诱人。记者问售楼小姐:“现在好像不能搞集资建房了,怎能出卖呢?”售楼小姐称:“是万寿村的土地建房,绝对没问题。”记者提出要看有关部门的规划和建筑许可证,售楼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她推说在老板那里。一位售楼小伙极力向记者推荐房子,他称一百多套房都卖得差不多了。众多购房户称自己最担心没有房产证,而且万一是违建怎么办?他拍着胸脯说:“肯定能办房产证,保证没问题。” 记者在施工现场看到,十几幢7层的房屋正在热火朝天地兴建,有的已经建成,但楼间距不过几尺。 南京万寿村所谓的集资房是否可以买卖呢?昨日下午,记者为此采访了栖霞区国土资源局有关人士。她明确指出,万寿村集资房用地没有经过市区土地部门批准。这位人士说,这种私房买卖坑害了很多人。按照《土地法》的规定,城镇居民建房需要使用土地,必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法律规定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国家土地,越权审批部门要承担责任。非法获得土地又通过非法买卖来进行所谓产权转让就更不合法,最终坑的是购房者。 南京一位律师对记者表示,由于这种农村私房开发没有进行注册,超高、抢建、无证、逃税现象严重,危害极大,已变成了一种私人房地产开发,对这些违法建筑的拆除是迟早的事。购买这种未经审批的农民房是没有保障的,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协议,开发商承诺办房产证都是没有法律意义的。如果购房者权利受损,诉讼法律,这种无效合同可能最终被撤消,购房者即使拿回房款,还要为此支付租金血本无归。 据悉,今年春节期间,市里已经将万寿村农民集资房定性为“违法建筑”,并责令其停工,不知为何眼下又死灰复燃了。本报记者 耿志清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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