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被人当众讨债丢面子 16岁少年勒死7龄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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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4日06:22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惠州5月13日电】(记者陈海峰通讯员邹碧强杨靖)因为被人当众讨债,小小少年面子上很过不去,竟勒死债主年仅7岁的儿子以泄愤,两个幸福的家庭就此被无情碾碎。龙门县公安局今天公布这起少年杀儿童的罕见案例,青少年人格和法律教育的缺失再次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 犯案少年小龙(化名)年仅16岁,是龙门县某镇中学初三学生,刺眼的囚服与他满脸
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说话时小龙居然面带微笑,仿佛在讲述与同学玩泥巴的故事,记者无论如何都无法把这个天真的孩子与杀人扯上关系。负责审理此案的龙门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陆大队长也感叹,从来没见过这样冷静天真的凶犯。 小龙交待,勒死小波是为了报复他妈妈,让她伤心。但现在报复的目的达到了为什么还不开心?如果重来还会不会这样做?可知道杀人有什么后果?对于记者一连串的问题他一概摇头,满眼的迷茫。一个16岁的花季少年,人格和法律知识竟然缺失到如此地步,令校长和老师感到无比焦虑。龙门县委有关领导表示,要立即在中小学加强法制教育和心理辅导,告诉孩子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教他们懂得什么才是真正的尊严。 作者:记者陈海峰通讯员邹碧强杨靖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