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红杏出墙 丈夫九年内打八场官司终离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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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4日07:02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本报讯 (通讯员雨民 记者许尽义 丁峻)安徽小伙张全(化名)来南京六合落户,后与当地女孩李丽结婚生子,不想李丽在外打工时红杏出墙,先后与两个男子同居,张全为了维护家庭完整,与妻子打了八场官司。 1985年,安徽望江县一位叫张全的小伙子来到六合某村落户,后与李丽结合,并生下两子。1995年,李丽外出打工,认识了吴某并与吴某同居。
后来李丽又与赵某同居生活。1995年10月17日,李丽向六合法院递交了诉状,要求与张全离婚。开庭时李丽未到庭,使第一场官司按自动撤诉告结。 1995年11月15日,张全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要求追究李丽与赵某的重婚罪。然而张全手中缺乏证据,不得不撤回了诉讼。 1996年8月4日,李丽第二次向六合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与张全离婚。在答辩期间,雨花台区法院受理了张全诉李丽与赵某重婚刑事案,判处李丽拘役三个月。 李丽受到了刑事处罚后,仍然在外追求自己的“幸福”。张全只得与李丽打离婚官司,出乎意料的是李丽又未到庭,导致第三场官司又以撤诉画上了句号。 李丽流荡在外,张全无奈只得将两个小孩带回家乡上学。从此李丽也不再对两个孩子尽抚育义务。1998年4月6日,张全又以遗弃罪将李丽告上法庭,后张全撤诉。 不久,张全又将李丽与赵某重婚的情况向雨花台区检察院举报,检察院于2002年9月3日向雨花台区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李丽与赵某重婚罪的刑事责任。 雨花台区法院依法于2002年9月9日作出判决:被告人李丽、赵某犯重婚罪,分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 雨花台区法院刑事判决后,六合区法院依法恢复了李丽要求离婚的民事案件审理。法院经认真分析李与张的婚姻状况,不准李丽与张全离婚。一审宣判后,李丽不服,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维持了原判。至此李与张第六场、第七场官司都画上了句号。 张全的遭遇引起了公安部门的高度重视,要求李、赵二人立即停止犯罪行为。否则,将依法惩处。在此情况下,李丽主动与张全取得联系,要求协商解决两人的婚姻问题。近日,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离婚协议。 《江南时报》 (2004年05月14日 第五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