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人员违法违纪 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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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4日08:20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王立军)“检察人员中发生一起违法违纪案件,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5月13日记者获悉,从即日起,沈阳市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的公正执法树形象教育活动正式启动。 据介绍,在这次活动中,检察机关将通过自查、互查、上下帮查、面向社会开门查等形式,认真排查执法思想、执法行为、执法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查看有无越权
开展四个专项监督活动,即开展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立案监督,严肃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专项检查以及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等工作。集中排查解决执法办案和队伍中存在的三个问题,即开展对2001年以来检察机关办结的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款物的清理;纠正检察干警违法插手经济纠纷的问题;开展对2003年不起诉案件的清理,集中解决涉法上访问题。 市检察院要求,在执法活动中,两级检察机关要将案件质量检查作为检察工作的重心来抓,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克服“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等思想,着力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认真查找超期羁押、越权办案、违反程序和执法不公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于查找出存在质量问题的案件,选出年度十件最差案件进行通报。对所查出的案件,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严格查处有影响的违纪案件,纠正因执法不公、老百姓反映强烈的案件。通过此项活动,力争全年不发生严重违法乱纪案件,使违纪案件逐年减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