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公安人员刑讯逼供致人死亡 6嫌犯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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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4日08:3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5月14日电河南报业网消息,5月12日,笔者在河南省检察院了解到,由鹤壁市淇滨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致死)罪提起公诉的王文平、张克锋等6名公安人员刑讯逼供致人死亡案一审有果。被告人王文平、张克锋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被告人李小明、于国栋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被告人程皓、崔威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和免予刑事处罚。
2003年3月23日,鹤壁市邮政局储蓄金库14万元现金被盗,鹤壁市公安局淇滨经济开发区分局对此案立案侦查后,认定市邮政局保卫科职工韩某某为金库被盗案的嫌疑人。 4月2日晚,时任该局副局长的王文平等人在其办公室研究此案,王说“韩志强不老实,欠收拾”,遂指使协管员李小明先下楼“收拾”韩某某,随后又让淇滨经济开发区分局刑警一中队队长张克锋、刑警队侦查员程皓、崔威、淇滨经济开发区分局协管员于国栋在该局一楼留置室对韩进行讯问。讯问中,张克锋指使李小明、于国栋给韩上绳,并让程皓、崔威踩住韩的小腿,李小明、于国栋将韩某某捆住后又用铝合金板拍打韩志强的背部、肩部和双臂。当晚韩某某被捆打约1小时。刑讯逼供后,他们对韩宣布刑事拘留。4月5日傍晚,为对韩进一步逼取口供,王文平又指使张克锋等人对韩再次进行捆打、刑讯逼供。4月6日下午7时许,韩被送往淇县看守所羁押,在办理羁押登记手续时韩某某昏到,被送往淇县人民医院抢救。4月7日凌晨,韩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韩某某因下肢静脉血栓脱落造成肺动脉栓塞死亡;韩某某下肢静脉血栓形成与拘禁期间活动限制、双上肢软组织广泛性损伤造成血流与血液形状改变有直接因果关系。 王文平等6名公安人员刑讯逼供致人死亡一案,由鹤壁市检察院侦查终结后交淇滨区检察院审查起诉,2003年11月18日,淇滨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致死)罪将被告人王文平等6人提起公诉。2004年4月30日,淇滨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王飞张琳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