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之前“捞一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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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4日09:05 解放日报 | |||||||||
去年2月,浦东新区检察院接到一封署名为“严政”的举报信,反映黑龙江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佳木斯公司上海公司经理孙振青在出售佳木斯大厦过程中,隐瞒实际售价,伙同中介公司编制虚假合同,欺骗上级公司,侵吞一笔巨款。 反贪局经初查得知,佳木斯大厦已出售给本市一家建筑装潢公司,售价988万元。交易对账单显示:2003年1月期间,买家划转的两笔房产资金中,一笔290万元汇入佳木斯公司,
在黑龙江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办案人员了解到,该公司得到的大楼出售合同,其出售价为人民币500万元,与实际金额相去甚远。总公司领导闻讯惊呆了,当即表示,支持检察官办案。 总公司很快将孙振青等人召回哈尔滨。检察官随后赶到。通过谈话,孙振青勾结非法中介和中间人,贪污公司财产初露端倪。 在证据面前,孙振青“竹筒倒豆子”:1995年4月,他担任佳木斯公司上海经理,负责经营佳木斯大厦的房屋出租业务。2002年5月,公司决定将大厦出售,并开出底价为500万元。孙振青听后,心有不甘:“我已经50多岁了,在上海辛苦这么多年,到时空手回家实在划不来,还不如利用卖房‘捞一把’……” 孙振青的朋友刘某得知此事后,称自己有路子,可以办妥此事,孙振青开出“条件”:此事全权由刘负责,但大厦至少得卖700万元,高出部分归刘所有。结果,大厦以988万元出售。事后,孙又与他签订了两份假合同,售价700万元那份自己留底,500万元那份送到总公司。他拿到200万元支票后,立即套现,装进自己的腰包,并收受了一名业务员的“酬谢款”15万元。 近日,孙振青被浦东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最新消息 今年1至4月,本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共156件,同比上升13.8%,其中大案138件,占88.4%,要案32件,包括两件局级干部案件。4月份共立案52件,创下两年来单月立案数“新高”。本报记者栾吟之本报通讯员东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