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作家输了“豪门官司”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4日09:41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曾经嫁入新加坡豪门又离婚的北京女子施日方,以欺诈为由向出版其自传体小说的上海文艺出版总社索赔违约金人民币1000万元(本报4月2日曾作报道)。昨天,市一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对施日方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去年7月,施的自传体小说《时间作证———我与豪门打官司》由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今年1月,她将出版社告上法庭,称自己在未通读合同的情况下就签字了,由于出版社在
法院认为,施日方以未通读全文为由对合同的效力提出异议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由于合同中未有约定,施日方所主张的1000万元违约金没有依据。同时,法院认为,根据合同约定,《时间作证》的网络传播专有权已经授予出版社,施日方在其个人网站上较大篇幅地登载该作品违反了合同约定,应当承担从该网站上移除作品内容的违约责任。 丁慧闻歌(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