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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以费用为由拒绝交房怎么办?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4日10:06 哈尔滨日报

  事件回放:

  某小区业主在收房时按照开发商的要求被迫交纳了燃气初装费,事后又以收费无法律依据为由要求开发商退款,法院却以业主自愿(因为业主无法证明是被迫而为)交纳未违反法律为由判业主败诉。案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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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房者在收房时对所交费用应进行审查,对于不该交纳的费用应拒绝交纳。

  开发商收取的费用名目不同,购房者应根据情况予以处理。对于房款和物业管理费用,应在收房时交纳;对于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开发商可以代收,但不能以此作为交房的条件,否则,就构成延期交房;对于燃气初装费,如无法律依据和合同依据,开发商不应收取,购房者可以拒交。张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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