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出台三大举措,任何单位不得实物分配住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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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4日10:27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住房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住房问题,一直是群众关注的焦点。记者从昨天下午召开的全市清房工作总结大会上获悉,南京市已经出台三大措施,从源头上防止住房腐败。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王浩良强调,今后,对群众反映领导干部在住房方面的问题的信访,查实一件,严肃处理一件。 记者获悉,目前我市治理住房腐败主要针对干部利用种种理由违规多占住房的现象;
对此,全市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生活大事申报制度。今后凡是领导干部个人购房、调房或者领取住房补贴等,都要按规定向市区两级廉政办申报,不得先斩后奏。对于交流市管干部的住房,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凡是自行解决易地交流干部住房问题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另外,任何单位未经房改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发放住房补贴。同时,任何单位都不得再进行住房实物分配,也不得再购商品房为干部职工置换住房。通讯员 作者:钱炳康、梅国强、刘泱 (来源:金陵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