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相片被“掉包” 港澳六日游泡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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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4日13:17 桂龙新闻网-柳州日报 | |||||||||
我市有位廖女士参加由某旅行社组织的“五一港澳豪华双飞六日游”,到了桂林机场后导游将机票及港澳通行证发到她手上时,她很惊讶地发现,护照上的相片是别人,与她随团一起的丈夫为了陪妻子回柳州,也不去游港澳了。可是,这个责任该怎么负? 据廖女士说,她与丈夫是5月1日下午4点40分随团从柳州出发前往桂林机场,计划乘坐当晚9点55分的飞机去深圳。到达桂林机场后导游安排大家自由活动,晚上9点再集中将机票
5月7日,廖女士给旅行社打了电话,向旅行社提出要求全额退回两人的5000多元团费、在桂林机场交的200元机场建设费和办通行证的60元照相费,并按团费的三倍赔偿因旅行社的工作失误造成他们的时间、精神损失。两天后,旅行社答复说,只能补去一次港澳游,或者只退廖女士一人的团费,并按团费10%金额作为赔偿金,至于她的丈夫的团费不能赔偿,因为她丈夫的通行证没有出错,他是可以随团出游的。 廖女士对这样的答复不满意,认为他们夫妻两人平时工作比较忙,很难得有机会一起出行去旅游,而因为旅行社的过错造成一人不得去,另一人也失去了再游的兴趣,从而打乱了他们在“黄金周”的计划,也使他们很不愉快。因此,他们坚持要求得到精神赔偿。 旅行社一方有关人士解释说,这次“五一黄金周”港澳游旅客有600多人,由于出境游客较多,办理通行证得证时间较晚,来不及在柳州发放给客人核对,以至于在桂林登机前发现差错时已来不及纠正。出现这种差错,这在过去从未发生过,他们正通过公安部门查询原因。 5月11日,经市消费者协会调解,旅行社表示可以退回廖女士夫妻两人的团费,但精神赔偿方面有待商榷。昨天(12日)下午,纠纷双方仍在就精神赔偿作进一步的协商。(记者罗秋振本报通讯员 陈彦光) 柳州晚报 责编:柳州电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