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头驴让父子反目对簿公堂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4日13:30 新华网 | |||||||||
日前,湟源县人民法院拉拉口法庭审理了一起父与子为一头驴而对簿公堂的案件。 据介绍,白某曾将一头一岁龄的毛驴作价460元后卖给了已分房另住的儿子和儿媳(二被告),并将毛驴当即交给 了二被告使用。此后,白某虽多次提出要钱,但儿子、儿媳均以家境贫寒为由而未给。不久前,白某在向儿子、儿媳借用毛驴 时遭到拒绝,继而发生矛盾。白某遂起诉儿子、儿媳要求其归还毛驴。在法庭上,儿子、儿媳对父亲所陈述的上述事实
针对查明的事实,办案人考虑到原、被告的父子亲情关系,即从有利于双方团结和睦的角度出发,首先主持调解此案 。但是,经过讲理说法,二被告仍坚持不返还毛驴,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办案人员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做出了判令儿子 、儿媳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其父亲毛驴一头及负担该案诉讼费的一审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