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良商家设下的"发票陷阱" 买东西开发票细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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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4日15:29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常让消费者投诉无门 本报讯记者鲁钇山报道:由于发票是计税的基本凭证,很多商家出于少纳税的目的,在开发票环节上做手脚坑害消费者。近日本报接到多宗这方面的投诉。昨天,广州读者刘先生致电本报,称他到一家商场购买电冰箱的过程中掉进了商家的“发票陷阱”,使他气愤不已。
刘先生说,他不久前在天河某商场买了一台电冰箱,开发票的时候,店主请刘先生过一周再来拿。刘先生是上班族,商场的上班时间与他的上班时间相差不大,他准备周末再到商场去取发票。就在电冰箱到家的第二天,他的妻子发现电冰箱的压缩机有问题,连忙到商场退货,商场坚持退货必须凭发票。一个星期后,刘先生终于拿到了发票,但这时已经过了七天,他只能换电冰箱而不能退。刘先生对该商场已经没有一点好印象,坚持要退货,双方僵持不下,刘先生遂向市消委会投诉。 据消委会的工作人员说,在这个事件中,刘先生掉进了商家的发票陷阱,他们将对此进行协调处理。工作人员同时表示,商家开发票的陷阱很多,消费者购物不仅要商家提供发票,而且要注意发票上的内容。归纳起来,商家的发票陷阱除了上述情况之外,还有以下几类: ——不注明换货日期。按照规定,如果在“三包”期内换货,新“三包”的日期从换货之日重新计算。但为了缩短“三包”期限,不少商家换货之后根本不写换货日期,消费者第二次换货的时间段就缩短了。 ——让消费者承担税金。有些商家特别是个体经营者,借口已向消费者提供了优惠、作了降价,如再提供发票则要消费者承担税金。很多消费者会选择不要发票,在商品出现问题时常因没有真凭实据而投诉无门。 ——故意填错日期。这类情况主要是因为商家为了避免退货换货而设下的圈套。消费者在购物之后一般不太注意发票日期,有些商家就把发票日期提前几天甚至十几天,这样当消费者要求退还的时候商家就以超过期限为由不给办理。 ——不盖公章缩写店名。一些商家为了避免消费者退换货的麻烦,在发票上不盖公章或者用店名的缩写,更有甚者根本不用真实名字。这样,当消费者来退换时,他们就可以翻脸不认账,称产品并非自己销售的。 ——以字母代替商品。这种手法,是超市特别是小超市最常使用的。这样做之后,当产品出现问题,消费者拿着发票找到商家时,商家就可以指着发票上的字母、编号声称这种商品根本不是出问题的那种商品,由于发票上没有商品名称,并且编号可以随时修改,消费者就很难举证。(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