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业原老总杜海成受审涉嫌收受贿赂近20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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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5日06:10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记者吴涛通讯员王华兵)昨天下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原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副总裁、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杜海成巨额受贿案。公诉机关指控杜海成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的巨额财物,共计人民币6万元、港币178.8万元,构成受贿罪。 现年50岁的杜海成,陕西省城公县人,研究生文化。
公诉人在法庭上指控,杜海成在担任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贿送的钱财,其中包括:收受与振业集团合伙开发楼盘的某公司总经理刘某贿送的港币100万元;收受深圳一家经销电梯的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秦某所送的港币48万元;收受某经营消防器材的私人老板丁某所送的贿赂款港币20万元、人民币6万元;收受某承接桩基工程打桩队负责人郑某的贿送款港币10.8万元。 杜海成在庭上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公诉人在庭上表示,杜海成在纪检部门对其“两规”期间,能主动交代犯罪事实,积极清退赃款,具有从轻情节。在被告人杜海成作完最后陈述后,法庭宣布休庭,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判决。 作者:记者吴涛通讯员王华兵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