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初一女生迷恋28岁男邻居 怪其不忠投毒报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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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5日08:03 胶东在线 | |||||||||
中新网5月14日电据红网-潇湘晨报报道,湖南省益阳市南县一名多次被评为三好学生的初一女生喜欢上了28岁的男邻居(系有妇之夫)。但当她发现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与其妻亲热时,少女怪其不忠,竟投毒报复。 2003年6月,燕子(化名)还是南县某中学初一学生。13岁的她是个早熟的孩子,很喜欢上网的她知道了许多在她这个年龄段不该知道的事情。
慢慢地,燕子喜欢上了28岁的男邻居张某。不管有事没事,燕子总要往张家跑。去年7月18日晚,张妻带着3岁的儿子回娘家了,正放暑假的燕子叫上几个小伙伴去张家看电视。当晚8时,燕子上二楼去拿小人书,张某悄悄跟了上去。随后,在张某的诱惑下,两人发生两性关系。此事发生后,每当张某的家人外出,两人总要见面缠绵一番。 今年2月14日情人节,燕子一大早起来想给张某一点惊喜。她悄悄走到张家,看到张某和妻子正在一楼房间里亲热。回到自己家后,燕子觉得,张某说喜欢自己的话原来全是谎话,她决定给张某一点颜色看看,以表达自己的不满。 今年2月20日,燕子趁张家无人溜入张家的厨房,随后,她将在张家发现的农药杀虫剂,倒了一些到厨房炉子上炖的汤中。 当日中午,张妻回家后闻到锅内有一股异味,怀疑有人投毒,于是报警,当地警方迅速介入调查。随着调查的步步深入,燕子和张某招架不住,最终道出了这桩婚外情。 案发后,张某因涉嫌强奸幼女被依法刑事拘留。由于燕子是未成年人又是在校学生,且本案未造成严重后果,燕子仅被监视居住。南县人民法院于5月上旬作出判决,燕子被免于刑事处罚。据南县人民法院法官介绍,目前,燕子已经转学。责任编辑:王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