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校招生限身高使古老的大学精神被遗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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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5日13:04 南方都市报 | |||||||||
广东高校招生对某些专业限制身高引争议(图)
一年一度的高考依然扣人心弦,倒不是千军万马仍然得过独木桥,而是翻开今年的《高校招生专业目录》,赫然发现,不少高校的众多热门专业招生中,要求“拿出身高搏明天”。在整体社会纷纷遗弃歧视性体征录入标准的今天,类似的规定颇令人有时光倒转的疑惑。 广东的华南理工大学与暨南大学,是被相关媒体点名指出设有“身高门槛”的两所高校。前者在“科技英语”与“日语”两专业招生说明中,要求“考生男生身高要达到1.67米以上,女生身高要达到1.57米以上”;后者则注明“新闻、法学和旅游管理各专业对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高考前夕的敏感时节,两者引发部分考生激烈的道德诘问。 在网络上随机查询今年部分高校的招生条件,还能发现,北京的国际关系学院及湖南大学,也在相关外语、新闻、国际经济贸易与法学等专业中,设置有“身高准入”。“凭身高才上得好专业”,显然并非一时一地单冒天下之大不韪的突兀现象,这些高校的不约而同,究竟是怎样一番逻辑呢? 高校的解释是:这些列有身高要求的专业,都是外向型专业,对于这些专业的学生来说,“从以前毕业生的情况看,如果身高不够的话,他们在求职上将会碰到许多困难”。这确实是一个实在的考虑,甚至从某种程度上来讲,高校的做法给出了一个明确的导向,意在为考生的将来负责。 但关键的是,这些专业,即便再外向型,即便职业市场确实只青睐“高个子”,事实上都不同于那些对于体征具有必不可少性职业要求的专业。因此恰恰是高校这样的考虑、这样的导向与这样的负责,使之远远超出高校自身当有的定位与社会价值。当这些大学相关招生政策的决策者们,纷纷将目光投向4年后的就业市场时,大学基于传道、授业、解惑的“有教无类”气质,便成了牺牲品。高校在招生中体现出来的就业导向,因此往往自污了本身应坚守的公平,而提前兑现了社会的歧视。正如我们不能容忍法院在断案时还要考虑会否影响社会稳定一样,我们也不能纵容高校去代替职业市场进行思考,这都是越俎代庖的举动,模糊了社会分工,因此也损害了各自独立、相互牵制的社会机制。 起源于欧洲中世纪的大学,本质上是人类社会积累知识、固守良知的堡垒,进入近代之后则成为传播真理的阵地,一脉相承下来,大学始终是超越世俗生活保持独立思考的高原。在西方国家,大学甚至成为矫正社会弊端的试验场。美国的常青藤名校联盟,不但在每年的招生计划中会强制性地要求照顾有色人种与贫困考生,甚至还往往会留出名额给予残疾青年。这其中的考虑,在于给予大学之外的社会一个示范——并不是宣扬照顾弱者的道德示范,而是证明知识与技能的掌握程度并不决定于身体体征的反歧视示范。 反观今天中国部分高校专业的招生对策,竟依据职业市场的现状而实施身高限制,无疑是在为社会的歧视推波助澜。难怪激愤的考生要责问:“难道学校也认为身高不够就不足当法官、翻译或者记者?”这只怕是一个要问得每一个为人师表者都得脸红的问题。事实上,高校“身高准入”背后的歧视意识,不但要令被歧视者伤心生气,也将使因此获益者终生受损:天之骄子们意气风发地聚首高校,他们理当只以智商和勤奋的指数来获得认同,而如今他们带着“还因为身高而出类拔萃”的暗示步入校园,那他们也将带着同样的认知步出校园。那样,我们还能指望他们给社会带来什么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