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标生猪可在哈自由销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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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5日09:52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韩冰)记者昨天从市商业局获悉,根据新近修改的《哈尔滨市生猪屠宰和销售管理办法》,今后我市的生猪屠宰将改变分级销售管理的惯例,凡是达到国家标准的屠宰企业都可在我市销售猪肉。乡镇屠宰点可进城售生猪 据市商业局负责人介绍,按照原规定,我市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分为三级。大众集团、正阳楼等3家是市级屠宰点,金锣、宝泉岭、瑞来宝等外埠企业也在我市注册,获准在建成
生猪监管部门指出,今后所有屠宰点都按照国家标准审核,入门门槛将更高。 根据国家规定,生猪屠宰企业的屠宰车间面积不得小于400平方米,高度不得低于3.5米,车间必须瓷砖到顶,水磨石地面,顶棚应用光滑、无毒、耐冲洗的材料。猪肉运输必须配备专用车辆。屠宰生猪必须立式放血,放血时间不少于5分钟。而且,屠宰场还必须继续同步检疫,对病害猪、注水猪要进行无害化处理。外埠猪肉大量进哈市民受益 市场放开后,我市的猪肉定点屠宰企业将达到26个,外埠分割肉也将大举进入本埠,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 业内人士预测,新《办法》将引发生猪屠宰业的新一轮洗牌运动,一些规模小、设备落后的企业如不立即进行改造,将被淘汰出局。整合后的市场将更规范,猪肉的质量和价格都将更加合理。最终受益的将是消费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