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毛某“荣获”武汉新交规“第一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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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5日10:15 武汉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钟楠 实习生 赵丹通讯员冯伟)因驾驶报废车上路,司机毛某昨日被吊销驾照,成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我市受此处罚的第一人。 昨日上午11时许,中环交通大队交警在长丰桥汉阳引桥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车号为鄂A32399装满煤渣的东风大货车斜停在道边,司机毛某正在修车。
交警见该车较破旧,检查行车证时发现,该车仅审验至2004年4月。交警网上查询得知,该车报废期限为2004年4月25日。 交警告知司机毛某:按5月1日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驾驶报废机动车上路行使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收缴车辆,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获此“第一”,毛某懊悔之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