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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树立路权观念 提倡交通道德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5日10:45 云南日报

  云南日报网

  新华社北京5月14日电(记者孙晓胜、李晓斌)对于正在加快现代化步伐的大多数中国城市而言,交通已成为城市发展中绕不过去的一个重要问题。专家建议,城市现代化进程中,应该树立路权观念,提倡交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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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问题专家段里仁介绍,与许多工业发达国家比较,我国交通机动车社会来得晚,比欧美要晚60-70年,人们交通路权观念的树立与交通道德意识的养成是需要时间的。不过,我国政府与交通管理部门已经开始注意到这些问题。

  所谓交通路权,是指道路上交通参与者的通行权,通行权不可侵犯。

  段里仁解释说,同其它任何权利都要受到一定的约束一样,路权也受到空间、时间、速度、车种、环境等五个方面的约束。从根本上说,树立路权观念是交通有序化的根本出路,也是法治交通的核心和规范交通参与者交通行为的准绳。

  据段里仁介绍,国内外统计研究表明,一个驾驶员每天行车中所遇到的危险情况在国外是100次,在国内是150次。在这些危险情况中绝大部分(一般是95%左右)是由于交通参与者违章造成的。在各种交通参与者的各种违章中真正由交通警察当面纠正的却只占百万分之五。由此可知,绝大多数的违章要靠交通参与者的自觉性来解决。

  段里仁说,由此可见,必须提倡交通道德。交通道德是道路交通参与者在交通中的行为规范,它应该包括驾驶道德、骑车道德、行路道德以及交通民警的职业道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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